各科室:
烟草是人类健康面临最大的而且又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。2006年1月9日,世界卫生组织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在我国正式生效。按照《公约》要求,自2011年1月起,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、室内工作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。为此,2009年5月,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总后卫生部、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 根据《公约》要求及《决定》精神,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,中心决定全面开展禁控烟工作。具体方案如下: 一、主要目标: 1、到2010年10月,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; 2、工作人员对烟草烟雾及二手烟雾能引起3种以上疾病的知晓率达到80%以上; 3、鼓励职工戒烟,成功戒烟人数占单位吸烟职工总人数的3%。 二、主要措施: 1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,负责宣传引导、监测监督工作; 2、建立控烟奖惩考评制度; 3、中心内部所有区域有禁烟标志,室内完全禁烟; 4、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; 5、各科室设有控烟监督员; 6、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; 7、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; 8、建立远离人群的吸烟区。 三、 控烟领导小组: 组长:孙宏俊 副组长:张德元 杜敏 成员:胥伟华 张劲松 夏朝晖 钱 怡 赵国爱 周素东 肖峰 施亚萍
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