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党内情况通报制度
一、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
1、固定通报的内容:
(1)党支部领导机构、工作机构设置、基层党小组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;
(2)党内基本工作制度;
(3)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、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,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;
(4)发展党员情况;
(5)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、设岗定责、结对帮扶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;
(6)民主评议党员情况、党员受表彰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;
(7)党员参加所在党小组“三会一课”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;
(8)党费的收缴、使用、管理情况;
(9)党员完成党小组分配工作任务情况;
(10)党员联系群众、为群众办实事情况;
(11)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。
2、即时通报的内容
(1)党支部做出的重大决策、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公开的主要事项;
(2)党支部班子的分工、联点情况;
(3)重要干部任免、干部奖惩和党小组、党员表彰情况;
(4)党风廉政建设情况;
(5)党员、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;
(6)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。
二、通报时限、方式及程序
(一)通报时限:
固定通报原则上一年一次,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。
(二)通报方式:
1、会议通报。主要适宜在党内公开,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,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。
2、文件通报。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、涉及党支部或党员群体的主要事件等,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。
3、专题通报。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,重点、难点问题解决等,针对部分群体、个人或者科室进行专题通报。
4、媒体通报。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,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,可采取网络、报刊等形式通报。
5、其他通报。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和党支部、党员基本情况等。可采取党务公开栏、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。
(三)通报的程序:
1、承担党务工作的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拟通报的事项,报党小组组长预审;
2、党支部书记负责通报内容的审核工作,有必要的报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;
3、具体承办部门将审核后的通报内容,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通报。对党内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,应采取先党内、后党外的顺序进行通报,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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