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
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、分级负责、严格要求、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。
第二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:
(一)党务公开领导机制、相关制度的制定、执行情况。
(二)党务公开宣传报道、信息更新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。
(三)党务公开内容、范围、时限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(四)群众对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、投诉的收集、反馈和处理情况。
(五)损害群众利益、假公开、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。
(六)接受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检查,及时办理监督事项,并向监督员反馈的情况。
(七)党务公开其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。
第三条 检查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,采取工作督导、日常监督、定期检查、年度考核、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。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、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、内容、时间、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。满意率主要测评党员、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、程序、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。
第四条 党组织应通过设立监督电话、意见箱等形式,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。对督查、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、程序不规范、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;对不公开、假公开等行为要严格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。
第五条 检查考核情况,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,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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