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
为了完整地保存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,特制订本制度。
1、归档范围
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、会议材料、信函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均属归档范围。
2、归档要求
(1)归档的文件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均可;
(2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、系统、准确;
(3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、工整、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归档要求。
(4)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进行分类、立卷、编制目录和页码。
3、档案保管
(1)归档材料统一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。
(2)定期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和立卷,妥善保管有关档案。
4、档案查阅
档案查阅实行登记制度,查阅档案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,档案管理人员方可查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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