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”申报公示
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是在信息公开、依法办事、优质服务、廉洁自律、制度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,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根据《2012年全市创建“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”实施方案》,经对照标准、严格自查,认为基本符合条件,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“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”。为广泛听取各方面反映,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,特作公示。中心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建议或意见,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,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反映。
盐城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,邮编:224005;监督电话:0515-86661734.
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
2012年10月28日 |